权责发生制强调收入应在实际获得时确认,而费用则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无论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或收到。这种方法能够更全面地反映政府在一个特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从而帮助决策者更好地评估政府绩效并制定合理的政策。此外,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还能提供更加准确和透明的财务报告,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综上所述,在政府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权责发生制不仅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也有利于促进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因此,对于任何致力于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效率的政府部门而言,选择权责发生制作为主要记账方式都是明智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