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务管理规定。
一、课程安排与选课
1. 学校每学期将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表,并通过教务系统向学生公布。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操作,逾期将无法更改课程。
2. 学生应根据个人专业培养方案选择必修和选修课程,确保满足毕业所需的学分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课程,须提前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二、考试与成绩评定
1. 所有课程均需参加期末考试,部分课程可能还会设置期中测试或平时作业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2. 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系统,最终成绩构成比例应在开课初期告知全体学生。若对成绩存在异议,可在成绩发布后两周内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复核请求。
三、学籍管理
1. 新生入学时需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未按时缴费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 在校期间如需休学、退学或转专业等重大事项变更,必须事先向所属院系提交正式申请,并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实习实践环节
1. 实习实践活动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涉及校外活动均需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 指导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工作,确保每位同学都能顺利完成任务目标。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和社会服务项目,拓宽视野增强综合素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教务管理系统为全校师生提供便捷的服务平台,请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信息,避免泄露给他人使用。
2.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东莞理工学院教务管理方面的一些基本要求,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阅读理解并严格遵守执行。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所在院系办公室或者教务处工作人员咨询解决办法。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自身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