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职工的休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与员工满意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职工休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在岗职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生产人员。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所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临时用工、合同制员工及其他非正式员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休假类型
1.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如春节、国庆节、劳动节等。
2. 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工龄确定。
3. 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一般为7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4. 产假/陪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产假,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具体按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5.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一般为3天。
6. 病假:因病需治疗或休息的,可申请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
7. 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的,应提前申请并说明原因。
三、请假流程
1. 员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结婚证等)。
2. 请假审批权限根据请假天数及岗位级别进行分级审批,一般由直属领导审批,超过一定天数需报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审核。
3. 紧急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
四、休假期间待遇
1. 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扣绩效。
2. 病假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视病情严重程度予以调整。
3.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但不影响年终考核与评优。
五、考勤管理
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2. 请假须经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3. 员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逾期未返岗者按旷工处理。
六、其他规定
1. 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休假情况的管理,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2.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定期组织检查。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七、附则
本办法是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员工合理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希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发布日期:202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