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优化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能配置,经研究决定,对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我省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有必要对省环保委成员进行科学合理调整,以更好地发挥其统筹协调、决策指导和监督落实的作用。
二、调整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增补部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入委员会,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2. 调整部分委员的职责分工,确保职责清晰、权责一致;
3. 优化委员会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整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人员衔接和职责交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对新调整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其尽快熟悉工作内容,履行好岗位职责。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于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