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各系(部)的日常管理与运行机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内部治理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内所有系(部)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教学管理、师资建设、学生事务、科研活动及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内容。通过明确各系(部)的职能定位,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学院整体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
各系(部)应设立主任、副主任等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主任是本系(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负总责。各系(部)应根据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需求,合理配置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
各系(部)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加强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注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教学观摩与评课活动,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同时,建立健全学生学业评价体系,确保教学过程科学、公正、透明。
三、师资队伍建设
各系(部)应重视教师队伍的培养与发展,鼓励教师参与各类学术交流与实践锻炼,提升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同时,完善教师考核机制,建立合理的激励与奖惩制度,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四、学生管理工作
各系(部)应积极配合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思想引导与生活服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科研与社会服务
各系(部)应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科研活动,鼓励申报各类科研项目,推动成果转化与应用。同时,结合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提升学院的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
六、对外合作与交流
各系(部)应加强与国内外高校、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拓展办学资源,提升办学层次。通过联合培养、实习实训、国际交流等方式,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学院备案。本规定将根据学院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