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第166号(mdash及及mdash及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在夏季高温频发的背景下,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发布了《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并以第166号令的形式予以公布。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标志着广东省在高温劳动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旨在规范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的用工行为,明确企业在高温期间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劳动者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从事生产作业。办法中对高温天气的界定、劳动时间的调整、防暑降温措施、工资待遇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办法,当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信号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例如,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劳动者在中午12点至下午3点之间进行户外作业;在37℃以上的高温天气下,应暂停户外作业,并为劳动者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必要的防暑药品。
此外,办法还强调了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设置休息场所、配备通风设备、提供清凉饮料等。同时,对于因高温天气导致的劳动者中暑或身体不适的情况,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医疗和补偿。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出台,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也为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关爱劳动者、关注劳动安全的良好氛围。未来,随着该办法的逐步落实,广东省的劳动保护水平将不断提升,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