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质量可控、责任明确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使用,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资料管理工作,涵盖设计、施工、验收及后期维护等阶段的资料管理活动。通过统一标准、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
一、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
1. 真实性原则:所有工程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严禁伪造、篡改或虚假填报。
2. 完整性原则:资料应全面覆盖项目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验收资料等。
3. 系统性原则:资料应按照项目进展顺序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体系。
4. 可追溯性原则:每份资料应具备明确的来源、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便于后续查询与审计。
二、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
1. 设计资料管理
包括设计图纸、技术交底记录、变更通知单等。设计资料应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审核确认。
2. 施工过程资料管理
涵盖施工方案、材料进场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质量检查记录等。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日常收集与整理,确保及时归档。
3. 验收与竣工资料管理
工程完工后,应按要求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资料等。资料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
4. 运行维护资料管理
项目投入使用后,相关运维资料如设备说明书、维修记录、运行日志等也应纳入管理范围,确保后期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资料管理的责任分工
1. 建设单位:负责统筹协调资料管理工作,监督各参建单位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2. 施工单位:承担资料的原始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3. 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4. 设计单位: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并配合完成相关资料的确认与补充。
四、资料归档与保存
1. 工程资料应按照项目分类、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归档,便于查阅。
2. 归档资料应采用纸质与电子双备份方式保存,重要资料应长期保存。
3. 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资料的完整性与安全性,防止丢失或损坏。
五、附则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参建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程,共同推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程,能够有效提升工程资料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期运营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与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