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简短】《虎门条约》是1843年清朝与英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条款,进一步扩大了英国在中国的特权。该条约在鸦片战争后签订,标志着中国开始逐步丧失部分主权,成为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化的重要标志。
以下是《虎门条约》的主要
| 项目 | 内容概述 |
| 通商口岸 | 增设五个通商口岸: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允许英国人自由居住和贸易。 |
| 领事裁判权 | 英国人在中国犯罪,由中国官员无权审判,必须由英国领事按本国法律处理。 |
| 片面最惠国待遇 | 中国给予其他国家的任何优惠,英国均可享受,无需额外谈判。 |
| 关税协定 | 中国对进出口货物的税率需与英国协商确定,英国可自行决定税率,削弱了中国自主权。 |
| 租界设立 | 允许英国人在通商口岸设立租界,享有治外法权,并可长期居住。 |
《虎门条约》的签订,使英国在中国获得了更多的经济和司法特权,为中国近代社会的动荡埋下伏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