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规定 怎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公平竞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法律。其中,第二十二条是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规定。本文将对该条款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其内容。
一、法律条文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条款明确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需满足的基本资格要求,旨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性与合法性。
二、核心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良好的商业信誉与财务制度:需提供财务报表,证明其具备稳定经营能力和良好信用。
3. 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能够按照采购项目要求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
4. 依法缴税和社会保险记录:证明其遵守国家税收和社会保障法规。
5. 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 其他法定条件:可能包括特定行业资质、许可证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览表
| 序号 | 条款内容 | 具体要求 |
| 1 |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必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
| 2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财务报表,证明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可靠 |
| 3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拥有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 |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 近期无欠税、社保缴纳记录良好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行为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根据具体采购项目要求,可能涉及特殊资质或许可 |
四、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是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资格的明确规定,体现了政府采购对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重视。对于有意参与政府采购的单位而言,了解并满足这些条件是顺利参与投标的前提。同时,这也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审查依据,有助于提升采购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项目的资格要求,建议查阅相关采购公告或咨询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