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个税劳务报酬怎么算旧的劳动报酬还是按应纳税所得额】2019年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一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与实施,个税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劳务报酬的计税方式也进行了调整。很多纳税人对“2019年新个税劳务报酬怎么算?旧的劳动报酬还是按应纳税所得额?”这一问题存在疑问。
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通过和表格形式清晰展示计算方式。
一、
2019年新个税实施后,劳务报酬的计税方式不再像以前那样简单地按照收入全额计税,而是引入了“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并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适用不同的税率。同时,对于“旧的劳动报酬”是否适用新的计税方式,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关键点如下:
1. 劳务报酬的计税方式:从2019年起,劳务报酬在计算个税时,先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如800元或20%),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累进税率表计算税款。
2. “旧的劳动报酬”是否适用新政策:如果是在2019年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一般仍按原政策执行;如果是2019年及之后取得的,则适用新个税政策。
3.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收入 - 费用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等。
4. 税率表:新个税采用七级累进税率,税率从3%到45%不等。
二、表格对比(新旧个税政策)
| 项目 | 旧个税政策(2018年前) | 新个税政策(2019年后) |
| 计税方式 | 按收入全额计税 | 扣除费用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税 |
| 费用扣除 | 无固定扣除标准(部分行业有定额扣除) | 800元/次或20%的费用扣除 |
| 应纳税所得额 | 无明确定义 | 收入 - 费用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等 |
| 税率 | 固定税率(如20%) | 累进税率(3%-45%) |
| 是否适用“旧的劳动报酬” | 适用于2019年前取得的劳务报酬 | 适用于2019年后取得的劳务报酬 |
三、实际案例说明
案例1:2018年取得的劳务报酬
- 收入:10,000元
- 按旧政策:直接按20%税率计算税款 = 10,000 × 20% = 2,000元
案例2:2020年取得的劳务报酬
- 收入:10,000元
- 费用扣除:20% = 2,0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2,000 = 8,000元
- 税率:适用3%税率
- 应纳税额 = 8,000 × 3% = 240元
四、结语
2019年新个税政策对劳务报酬的计税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强调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进行计算,而非简单地按收入全额计税。对于“旧的劳动报酬”,应区分取得时间,2019年前的仍按旧政策执行,而2019年后则适用新政策。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申报,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或使用个税APP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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