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假2016最新规定】2016年,上海市对产假政策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保障女性员工的权益。根据当时的规定,女职工可享受一定天数的产假,具体包括法定产假和额外的奖励假。
总结:
- 法定产假为98天,含产前15天。
- 女职工生育后,还可享受30天的奖励假,总计128天。
- 若为难产或剖腹产,可再增加15天假期。
- 男职工可享受10天陪产假。
| 项目 | 天数 | 说明 |
| 法定产假 | 98天 | 含产前15天 |
| 奖励假 | 30天 | 针对符合政策的生育 |
| 难产加假 | 15天 | 剖腹产或难产可增加 |
| 陪产假 | 10天 | 男职工可享受 |
以上为2016年上海产假的主要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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